评论:严肃揭露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发挥反腐败“尖兵”和“利剑”作用 ——五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16.01.2015 23:18
本文来源: 审计厅
“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腐败多与公权私用、以权谋私有关,反腐败必须看住钱、管好权。审计机关在反腐败中具有专业性、全面性和经常性等优势,能够发挥独特作用。近年来,审计机关把促进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着力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揭露和查处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揭露和查处重大铺张浪费、国有资产损失、资源毁损和环境破坏等问题,挖出了一些“硕鼠”和“蛀虫”,有力地推动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要发挥反腐败的“尖兵”和“利剑”作用,必须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严峻,一些部门或地区出现“塌方式腐败”,“串案”“窝案”、“小官巨贪”频发多发,影响极为恶劣。审计机关要切实突出对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土地出让中的招拍挂和异地置换、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和票据贴现、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锲而不舍地一查到底,不漏过任何一个细节,不轻易放弃任何线索,坚决厘清案件的准确情况,做到问题明、证据实、打得准。
发挥好反腐败的“尖兵”和“利剑”作用,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制度安排。审计要用好这个“撒手锏”,给权力涂上“防腐剂”。要通过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促进建立健全尽职问责机制。要敢于坚持原则,坚决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面对说情疏通、软拖硬抗甚至威胁恐吓,不回避、不退缩,对犯罪分子绝不手软,坚决查处。
发挥好反腐败的“尖兵”和“利剑”作用,必须高度关注“小官贪腐”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问题。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许多惠民政策、投入了大量资金,但在一些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拨付过程中,有些人从中上下其手、巧取豪夺、中饱私囊,使得群众并未真正得到实惠,不仅侵害了群众利益,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群众对此最为痛恨。审计机关要重点加大对社保、医疗、教育、“三农”、扶贫、救灾等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的审计力度,紧紧盯住资金流向,不以恶小而由之,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发挥好反腐败的“尖兵”和“利剑”作用,还要促进建立和完善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审计机关要注重源头反腐,注重分析腐败案件的特点和发生规律,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防范和遏制腐败发生的对策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同时,还要健全完善与其他监督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健全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会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探索建立与纪检巡视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纪检巡视成果及掌握的相关线索情况,增强查办案件能力和效果。
反腐方能国泰,倡廉才能民安。广大审计人员要牢记历史使命,在“促发展、促反腐”中积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始终高举反腐“利剑”,当好反腐“尖兵”。如是,方能切实履行好审计的法定职责和神圣使命。
本文来源: 审计厅
16.01.2015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