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局长公车私用受处罚

07.01.2015  19:27
核心提示: 1月6日,省纪委监察厅在其网站上公布了2015年第一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月6日,省纪委监察厅在其网站上公布了2015年第一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这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分别是:1.淮北市杜集区科技局局长张义存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的费用予以追缴。2.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张西、校长虞磊园违规组织公款 旅游 ,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款旅游的费用个人承担。3.金寨县槐树湾乡卫生院院长李宏国违规大办儿子升学宴、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