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收费 降低收费标准

11.07.2014  13:51

  近日,池州市出台措施,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收费。

  减少建设项目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保留环境影响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3项中介服务项目。其中地震安全性评价范围限定为高度80米及以上高层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政府投资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工业投资项目除外)、气候可行性论证不再作为建设项目立项和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不再向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明确收费上限,降低收费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收费,以省制定的政府指导价为基础,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的,以60%为上限;投资额3000万元至2亿元的,以50%为上限;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以40%为上限。雷击风险评估收费由现行每平方米1.84元降低为每平方米0.51元。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以省定收费标准下限的70%为上限。

  加快培育中介服务市场。引进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驻池州,或在池州开办分支机构,通过有序竞争,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对保留的中介服务项目,简化服务程序,优化服务流程,压缩服务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对垄断性中介机构,引导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办理,阳光运行。(池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