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管理的意见

17.02.2016  18:54

皖教高〔2016〕3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部署,加快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充分发挥学科和技能竞赛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各类学科和技能竞赛规范有序举办,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相关竞赛承办单位要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详细的比赛规程、评判标准、评委聘请标准、应急预案等工作方案。要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各环节责任分工。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做好赛事宣传发动,统筹协调后勤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做到细致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竞赛活动。竞赛承办单位可寻求企业赞助支持,赞助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遵纪守法,无不良的纳税记录、无不良社会责任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企业形象良好,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加强依法治赛,确保公平公正

建立健全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依法治教,依法治赛。竞赛承办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竞赛项目评审遴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杜绝徇私舞弊、违规评分、伪造材料、盗用抄袭等行为。切实维护参赛学生利益,保障竞赛运行质量,提升竞赛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三、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承办受省教育厅委托的学科和技能竞赛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适当补助,其中,财务隶属关系在省教育厅的高校承办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其他高校承办经费暂由省教育厅列入合肥学院年度预算,由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设在合肥学院)按规定统一管理使用。各竞赛接受企业赞助经费必须纳入承办高校财务管理,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各有关院校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将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承办经费纳入本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承办高校负责人对竞赛各种资金的有效使用和规范管理承担责任。

四、加强质量监控,建立巡视制度

要切实加强对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的质量监控,建立竞赛巡视制度。对承办我省A、B类赛事的高校,省教育厅将派巡视员通过听取组织工作汇报、参加筹备及评审等会议、进入赛场实地查看等方式,检查竞赛安排部署情况等形式,监督承办单位履行职责和执行规则情况。巡视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被如实记录,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处理。竞赛巡视工作安排与经费支出由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各承办高校要提前至少两周将比赛规则、赛程安排等相关资料报送至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备案。联系人:黄文婷、陈星,联系电话:0551-62851349。

五、加强总结宣传,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要做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总结验收、宣传工作。竞赛承办单位需在赛后认真总结经验,围绕竞赛组织创新特色做法、取得成果、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存在问题、建议与对策、经费配套及使用情况,形成竞赛项目验收报告,上报至教育厅。要促进优秀经验成果的示范推广和宣传,以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为契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