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17.06.2014  12:35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为夯实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基础,提升商务领域市场监管水平,全面履行执法监管职责,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3〕42号)、《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13〕4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简政放权、强化监管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清正廉洁、服务高效”的工作理念,围绕“深入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全面改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条件,逐步拓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域,大力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培训,持续规范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为,努力提升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的具体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履行执法监管职责。
   二、主要工作
  (一)理顺工作体制,明确工作职责
  各地要理顺内部关系,确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具体科(处、室、股)负责业务指导,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点)负责接受举报投诉,商务综合执法机构根据委托履行综合执法的工作体制。
   (二)完善执法机构,强化队伍建设
  各地要继续完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大力整合、充实行政执法力量,组建精干高效稳定的行政执法队伍,确保行政执法机构、编制落实到位、人员在编在岗,全面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未设立的、已批准设立但不完善的单位,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积极协调编制部门,力争于2014年底前将编制、机构、人员落实到位。
   (三)梳理工作职能,推进综合执法
  各地要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推进制定政策、审查审批等职能与监督检查、实施处罚等职能相对分开,将分散在各个内设机构的行政处罚职能集中起来,交由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承担。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按照成熟一项接收一项原则,逐步拓展执法领域,尽快实现综合执法。
   (四)改善工作条件,创造良好环境
  各地要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将日常执法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严格按照商务部规范要求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按全省要求统一执法机构名称、执法服装和各类执法装备标识,配备专用执法车辆、通信器材、防护装备、调查取证设备等,不断改善执法条件。
   (五)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各地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推行执法监督、公示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执法环节和步骤;建立案件核审、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决定和备案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统一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标准,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立完善监督与制约机制,坚决杜绝违法执法现象。
   (六)全面开展培训,提升人员素质
  各地要严格制订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培训计划,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办案技能;完善执法资格认证机制,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商务综合执法队伍。建立分级培训机制,按照省商务厅培训骨干,市商务局轮训全员,县(区)商务局抓平时学习的原则,制定实施年度培训计划。
   (七)健全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各地要加快建立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内部协调机制,切实解决审批与监管相互脱节问题。坚持属地管辖原则,下移监管重心,合理划分上下级商务主管部门执法管辖权限。建立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建立跨部门信息通报、协同调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执法合力。
   (八)构建服务网络,打造信息平台
  各地要推进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点)建设,完善举报投诉网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尽快形成覆盖全省与中央平台对接的举报投诉服务体系,规范案件受理及转交督办机制和流程。依托商务执法信息系统,打造纵向贯通、横向连接的全省商务执法信息化平台,逐步推行办案流程和执法工作网上管理;适时推进商务执法信息系统与当地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与相关部门间执法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利用商务执法教育系统,开展在线学习与交流。
   (九)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
  各地要加强摸底排查工作,准确掌握监管对象的动态信息;探索构建覆盖城市、乡村的监管网络,延伸监管触角,建立全区域信息实时获取机制;依托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企业和经营者诚信档案,探索根据不同主体不同信用状况实行分类监管;探索运用移动监管执法、视频监控等手段,提高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市场秩序动态分析研判,完善预测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十)建立考核机制,强化工作督导
  各地要将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商务部门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完善的评议考核与奖惩机制。对依法行政群众满意度高、自身建设过硬的单位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力、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适时开展督导工作。市商务局对辖区内县(区)商务局商务执法工作,每半年开展调研、督查、指导不少于一次,年中开展评议,年底实施考核;省商务厅对市县商务执法工作,不定期开展抽查,适时进行督导,年终进行评议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客观需要,是新形势下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各地要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和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实施方案于6月底前完成并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二)持续推进,强化政策支持
  继续推进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中央、省级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加大推进力度,尽快完善机构、配强力量、优化队伍、健全制度、规范行为,高标准建好用好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工作。
   (三)拓宽渠道,扩大工作交流
  各地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积极拓宽工作交流的渠道,加强与省内外商务主管部门的纵向和横向联系,交流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做法;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借鉴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促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能力、水平和整体成效的快速提升。
   (四)统一规范,及时报送材料
  为了解掌握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为谋划工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将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从今年6月份开始,每月逐级汇总上报工作信息,每月2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完成上月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省商务厅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填报举报投诉、执法工作信息,经分管局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省商务厅将每月汇总通报全省工作开展情况。各地要按时报送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

 


安徽省商务厅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