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变买车 调解化心结[第304期司法连线]

26.09.2014  11:04

前不久,家住郎溪县十字镇的张林(化名),因为自己的疏忽,把好朋友李东(化名)新买的轿车撞得面目全非,不光维修花了钱,现在朋友还要求自己将轿车买去。面对“友情”和“现实”,张林和李东之间的心结该如何化解?

今年7月6日,张林借用李东花近19万刚买的现代轿车,却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把车撞得面目全非。因为车子刚买了几天,还没购买商业保险,后来张林花了2.8万余元在4S店把车修好了,但李东内心却有了“疙瘩”。出于朋友关系,把刚买的新车借给张林,但还车时却成了大面积维修的破车。自己实在是难以接受,因此要求把车以原价转让给张林。而张林本未打算买车,且认为李东开出的价格让他无力购买。一下之间好朋友变成了“仇人”。

9月15日,二人来到郎溪县司法局十字司法所寻求帮助,希望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忙调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张林和李东,在了解了纠纷的前因后果后表示,既然双方是好朋友,什么事情都可以坐下来好好谈。李东刚买的新车转眼变成破车,肯定心里有些接受不了,提出转让车也能够理解。张林作为李东的好朋友,借车造成这样的损失,也非自己本意。但考虑到张林的经济状况,如果他同意购买该车,希望李东能够适当降低价格,毕竟两人的友情是无价。通过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耐心细致劝解,最终,李东愿意减少一万元,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林一次性支付李东包括2.8万维修费、按揭款在内共计人民币17.5万元,车辆归张林所有。在面对“友情”和“现实”的抉择面前,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二人选择了“友情”。刘宣城

稿件来源:2014年9月25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