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执行终露面 法官调解促双赢

02.12.2014  17:56
 

  安徽法院网讯  “辛苦你们了,谢谢!”这是11月25日上午,发生在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里的一幕,霍某边接过执行法官递给他的一张5万元的现金支票边道谢着。霍某因为车祸造成了八级伤残,生活的变故使他平日里几乎都是皱着眉头的,不过今天他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脸上露出欣慰的微笑。

  2012年3月12日,霍某被武某驾驶的摩托车撞成重伤后致残,法院于2013年5月17日判决武某赔偿霍某10.7万元,但武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霍某于同年6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实施一系列执行措施,除对被执行人武某送达案件执行通知书外,还对其及其妻郭某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但此二人在银行的账户均显示无余额。之后联系武某,他一直以在外地打工为由拒绝前来法院解决问题,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武某家都未找到武某。经查,武某于2010年在和县某小区购入一套住房,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该房,之后依法作出了拍卖该房屋的裁定并向被执行人武某公告送达了该裁定。

  久未露面的武某终于按捺不住恐慌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要求和霍某面谈。谈话中,霍某情绪激动,指责武某一直避而不见太不负责任,现在要求武某一次性给付自己10.7万元,如若不然就要求法院拍卖武某的房产。武某表示自己也想尽快解决此事,但自己真的一时拿不出10.7万元,所以就一直采取躲避的态度,这段时间一看到警车就紧张,生怕是来找自己的,希望霍某谅解自己的所为。执行法官就此事批评了武某的做法,之后又做了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两人最终于11月21日达成和解协议,武某于11月底前给付霍某5万元,余款在2015年分两次付清。这样,即达到武某不用再躲藏、霍某也能尽快拿到赔偿款的双赢局面。随后,武某于24日就交了5万元兑现款,法院也立即通知霍某领取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