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公安分局捣毁一涉赌棋牌室 三名店主被刑事拘留
30.03.2015 11:22
本文来源: 公安局
2015年年初,庐阳公安分局接连接到群众举报,杏花辖区濉溪路银河湾小区旁的“开心棋牌室”存在赌博行为。接到举报后,该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乔装打扮,深入到这家棋牌室,经过十多天的明查暗访,初步掌握了这家棋牌室的违法犯罪事实。
3月24日晚上十点钟左右,数十名民警突袭了这家“开心棋牌室”,当场缴获赌资1万多元,该棋牌室老板程某根及20多名参赌人员被民警带回派出所。
警方行动时,棋牌室的另两位合伙人程某伦和王某刚好外出办事。当二人办完事回来后才得知,棋牌室已被警方查封,所有参赌人员被带到了派出所,二人心存侥幸,自认为没什么大事,悄悄潜入到杏花派出所附近打探消息,当二人刚一踏进派出所的大院,就被民警“瓮中捉鳖”。
据了解,这家“开心棋牌室”是由程某根(男,42岁,肥东县人)、程某伦(男,41岁,肥东县人)、安徽省灵璧县人王某(男,34岁)三人合资共同经营的。程某根等三人交代,程氏堂兄弟俩十几岁就辍学,早年从老家来到合肥打工。2003年,程某根在合肥市蒙城北路公交四公司附近开了一家餐馆,生意还过得去。程某伦则在合肥市的一家酒店做厨师。2015年1月初,程某伦妻子的一位远房亲戚王某打电话给程某根称,开餐馆人累,赚钱慢,不如开个“自由棋牌室”。经不住高利益的诱惑,他三人经过一连几天的实地“考察”发现,棋牌室投资成本低、收效快。
1月17日,程某根等三人便在濉溪路银河湾小区旁租了一间约100平方米的门面房,经过简单的粉刷,在没有办理任何证照和消防设施的情况下,买来十张麻将桌,还从家中搬来两张,便开了这家“开心棋牌室”,同时将规则张贴在棋牌室的墙壁上。他们规定:每四个人一张麻将桌,随机组成,随打随停,每局只能“自摸”才能胡牌,别人打出的牌不准胡。每胡牌一局,其他三家每人必须付给自摸的人10元。如自摸的人牌中有明杠(4张牌一样的)、暗杠或抢杠的,另三家再分别加付5元、10元、20元给自摸的人。然后再顺着自摸得那张牌后翻出两张,如果是数字1、5、9的就再加10元(无论是条子、筒子、万子,一张10元,两张就是20元,翻不到这些数就没有)。他们还规定,无论如何,每局必须支付2元“台费”给店主。三人还交代说,有的打牌的人私底下还把“价码”提高,一局胡牌,输赢近千元。
民警在收缴的帐本中发现,“开心棋牌室”每张麻将桌,每天从中午12点开始运营,一天至少运营10小时以上,每局时间在3至5分钟不等。据不完全统计,自2015年1月17日开张营业至案发,“开心棋牌室”每月“抽头渔利”近9万元。
目前,程某根、程某伦、王某等三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棋牌室工作人员及参赌人员分别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或行政罚款。
本文来源: 公安局
30.03.2015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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