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会计因沉迷网络赌博 挪用公款获刑15年

16.03.2016  12:09
摘要 利用担任公司主办会计的便利,多次挪用公款近千万元,其中大部分款项被其用于网络赌博。日前,在阜阳某汽车销售公司工作的李辉(化名)因犯职务侵占罪,被依法判处15年有期徒刑。

   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利用担任公司主办会计的便利,多次挪用公款近千万元,其中大部分款项被其用于网络赌博。日前,在阜城某汽车销售公司工作的李辉(化名)因犯职务侵占罪,被依法判处15年有期徒刑。

  李辉今年35岁,无为县人。2012年,李辉进入阜城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2013年任该公司财务主管。2014年3月份,李辉迷上了网络赌博,在“乐天堂”、“同乐城”赌球网站注册会员,并投注了大量资金进行赌博。

  看到自己投入的资金有限,难以一夜暴富,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李辉把目光瞄向了公司账户上的资金。他利用其主管公司财务的职务之便,在公司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公司出纳及记账会计谎称要用公司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我拿这个钱去做理财,每月返还给公司利息,如果公司需要,我再把钱转回来。”从而要求出纳及记账会计将公司两个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内,同时,其本人也通过网银转账、银行ATM机以及直接占有现金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并将侵占的资金用于非法网络赌球活动。

  2015年5月,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过查账,发现李辉涉嫌侵占公司资金。李辉无力填补账户缺口,遂潜逃至外地。后经审计,李辉先后从公司农行账户私自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2027余万元,从其个人账户转回公司账户1185余万元,侵占公司资金842余万元;从公司中国银行账户私自转入其个人账户90万元,转回75万元,侵占公司资金15万元;李辉另侵占公司现金近58万元,合计侵占公司资金915余万元。2015年6月,李辉潜逃至武汉时被当地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辉利用担任本单位财务主管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非法占为己有,用于非法赌博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李辉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冯启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