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降低社保费率 从今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止

31.05.2016  11:04
摘要 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安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到19%;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1%,个人费率0.5%维持不变。参保单位已按原费率缴纳5月份养老和失业保险费,其多缴费用可抵扣次月缴费。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了解到,根据人社部有关通知,经省政府同意,安徽省将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据悉 ,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安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到19%;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1%,个人费率0.5%维持不变。参保单位已按原费率缴纳5月份养老和失业保险费,其多缴费用可抵扣次月缴费。

  省人社厅要求各市人社局确保把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及时贯彻到位,同时,要加大扩面征缴力度,确保参保人员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