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赴贵州省调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27.12.2017  11:02

12月20-22日,省环保厅殷福才副厅长带领厅法规处、省监测站、省环科院等处室单位负责人员赴贵州省,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试点工作开展调研。

贵州省环保厅姜平副厅长、法规处陈松处长等会见了调研小组,并详细介绍了4个代表性的生态环境损害案例的工作内容、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2016年11月以来试点工作的成果。调研组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重点、难点问题与贵州省环保厅进行了探讨和深入的交流,并实地考察了息烽县诚诚劳务公司、中化开磷化肥公司息烽大鹰田违法倾倒废渣场地。

此次调研工作为编制《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案》奠定了良好的理论与实际基础,提高了方案编制组的理论水平和认知水平,为按时按质完成《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案》的编制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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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12月20日下午,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