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展义务植树条例宣传活动
18.03.2015 10:11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979年2月23日,为纪念义务植树的倡导者孙中山先生,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将每年3月12日中山先生逝世日定为全国义务植树节。1981年12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人人动手,年年植树”。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绿化委员会积极响应,每年组织机关、学校、部队、团体、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广大群众广泛参与。
2014年,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贵州省义务植树条例》,确定每年第一季度为贵州省义务植树季,将义务植树实现形式拓展到整地、育苗、抚育、管护等绿化劳动;认种、认养林木、林地、绿地;从事绿化、生态保护义务宣传和科普活动;从事街道、庭院植树绿化活动等,并从2014年3月1日起执行。据统计,30多年来,贵州省累计完成义务植树21.9亿株,参加义务植树3.76亿人次。在全民义务植树的推动下,全省国土绿化事业取得快速发展,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9%,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1.4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7.86平方米。今年,省委、省政府启动了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于2月25日启动仪式当天在全省同步开展规模空前的义务植树活动,有力地推动了贵州省义务植树的发展。蓬勃发展的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绿化意识,加快了国土绿化步伐,有效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为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实现生态美,百姓富创造了条件。(贵州省林业厅)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8.03.20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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