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微商收到近万元货款后不发货 还将客户电话拉黑被拘
18.09.2016 18:38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随着网络的发展, 微信 不仅仅是一个聊天工具,还演变成了商品销售平台。与此同时,微信 购物 的风险也显露出来。被害人鲍某通过微信购物被诈骗一案,经田家庵区法院审理: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该判决于9月11日生效。
今年2月24日下午3时许,黄某在明知自己使用的微信号将被冻结的情况下,仍在该微信号经营的微店里与被害人鲍某达成商品买卖协议。随后,鲍某从黄某的微店购买价值9750元的商品,黄某提供朋友马某手机号码作为联系方式。黄某在微信上收到鲍某转账货款后没有如约发货,并且将其手机号码拉黑,导致被害人鲍某无法联系到黄某。鲍某发现被骗后于2月25日报案。4月14日,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4月19日,黄某将骗取的赃款返还被害人鲍某,并得到鲍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97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黄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已退还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由于大部分微店并没有实体店,店家真实信息不全,没有评价机制、信用担保、第三方交易平台,收款后是否发货、货品售后服务等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所以微信平台购物风险很大。如果一定要通过微信平台购物,建议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将货款支付给卖家,并保留好聊天记录、卖家姓名、身份证号等作为凭证,来降低购物风险。(记者 廖凌云)
原标题:收了钱不发货 微店老板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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