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为风险安上一道“安全阀”
一年一度的高考终于落幕,毕业游、亲子游、出境游等,成为众多家长为考生们准备的“奖励大餐”,以出游的方式给孩子们提供一个放松身心的假期。
虽然旅游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但因意外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则让人唏嘘不已。上海市旅游局局长杨劲松不久前透露,2013年,上海地区的中国公民出境游人数达到230万人次,初步统计发生了10起事故,有5人失去了生命。近期发生的马航客机失联、泰国政变以及境外绑架案等事件,让国人在出行前除了咨询旅游线路、行程安排之外,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安全保障上,以期为旅行安上一道“安全阀”。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过程中产生的责任也越来越多,由此造成了很多矛盾和问题。发展旅行社责任保险,就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救援服务以及事后妥善处理的一个重要举措。
不止于旅游的责任保险,实际上,目前我国责任保险已在食品安全、医疗纠纷以及环境污染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14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责任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16.6亿元,为旅游、食品、环境、医疗等领域提供风险保障高达48.6万亿元。事实表明,风险无处不在,责任重于泰山。大力开展与普及责任保险已成为当今社会成熟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例,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生投保医疗责任保险之后,所有的医疗纠纷责任都交给保险公司处理。数据显示,100起医疗纠纷中,保险公司可以成功调解90起。可以看到,医疗责任保险的好处就在于,当出现医疗纠纷时,将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医疗纠纷进行判断,依法对患者进行相关赔偿。医生不仅免去了面对医疗纠纷的压力,可以更加专注于医疗,而且患者也不必与医院、医生就医疗问题发生争执。
显然,开展责任保险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责任保险不仅凸显了其经济补偿作用和社会管理的特殊功能,在面临空气污染、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纠纷等尖锐的社会矛盾中,责任保险还起到了社会稳定器和润滑剂的独特作用。
由此可见,责任保险已成为我国社会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支柱。通过发展责任保险,用市场化、法律化的手段解决责任赔偿方面的纠纷,有利于分担政府责任,提高社会纠纷解决效率。尤其是在一些高危行业和公共领域,专营风险管理的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通过直接介入责任风险事故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理,合理地解决责任赔偿纠纷,使受害损失得到及时赔偿,辅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
不过,尽管责任保险功效诸多且在我国开展时间较早,但这一险种在保险业务中所占比例并不高。有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财产险保费收入6212亿元,责任保险保费收入在其中仅占3.5%.而在世界范围,全球责任保险总量的平均比重已超过15%,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比重已达30%~50%.可见,我国责任保险市场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经过多年发展,当今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联系日益紧密,社会渗透度和影响力不断增强。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特别强调,要发挥好保险业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作用,就要深化保险服务领域,找准突破口。因此,“深入发展责任保险”,已成为今年保监会推进保险服务体系改革创新的重要目标之一。
“保险业要在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中建功立业,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推进各种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发展,减轻政府的社会管理压力。”项俊波指出,要拓宽服务领域,保险业要大力发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责任保险。一是既要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要以制度变革为突破口,促进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的新发展。二是要以强化民事法律责任为突破口,推动责任保险的新发展。三是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突破口,推动保险业更多参与公共管理服务。下一步应加大立法推动力度,以切实发挥好责任保险的作用。
在过去一年中,我国已有19个省(区市)开展了环境责任保险试点,但由于缺乏相应法律规定,导致实践中很难强制企业投保该险种。目前,保监会正在逐步拓展试点范围和领域,加强风险评估等基础制度建设。同时,保监会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配套机制建设,推动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立法工作。此外,保监会正在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各项制度,推动保险业参与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建设,提升保险服务能力。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责任保险可能还是一个陌生名词,但随着我国民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交强险、旅行社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公众场合责任险等的推广步伐已明显加快。今后,我国在进一步完善旅游、教育、医疗和环保等行业性责任保险工作的同时,应继续探索新行业、新领域责任保险的推广模式,下大力气提高责任保险产品的设计能力,丰富保险产品,增强市场活力。建设美丽中国,责任保险将大有作为。
(责编:张樱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