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隆强调 贯彻实施治超条例 建立健全治超长效机制

22.05.2014  18:48

 

 

  5月21日,全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电视电话宣贯会召开。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树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举措,建立健全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省政府副秘书长汪莹纯主持会议,省交通运输厅梅劲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树隆指出,《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专门就治超工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为我省治理超限超载、维护道路和交通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陈树隆强调,各单位要精心部署安排,切实抓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一是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支持、监督条例实施的强大舆论氛围。二是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立即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工作,特别要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重点货源企业、运输企业、车辆改装厂的培训。三是尽快组织对全省治超站点的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保证设施设备运转良好,做好条例实施准备工作。
  陈树隆要求,各地要突出重点环节,探索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各市、县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治超工作主体责任,将治超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治超协调机构,及时解决治超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交通、公安、经信、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充分利用条例赋予的新手段、新措施,切实履行好执法管理职责。二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交通、公安、经信、质监、工商等部门要严把车辆登记、查验、出厂关。三是进一步强化路面治超。交通部门要抓紧启动治超站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健全通普国省干线公路治超网络。省高速集团、交投集团等收费公路经营单位要尽快在运营道路入口处改造加装超限超载检测装置。四是进一步强化科技治超。五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

 

  省交通、公安、国资委、工商、质监、农委、水利、国土等治超成员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省高速集团、省交投集团分管负责同志以及省公路局、省运管局有关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交通、公安等治超成员部门在分会议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