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企业享退税等政策红利()

20.05.2015  10:11
 

   本报讯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博客,微博)记者 朱君青)为提升青岛市进出口诚信体系建设水平,健全进出口诚信企业培育工作,昨日,青岛市正式下发《青岛市进出口诚信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建立青岛市进出口行业诚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启“青岛市进出口诚信企业”的前期培育,并将自6月起正式启动联合推荐、命名公布等工作。8月下旬或9月上旬公布“青岛市进出口诚信企业”名单。届时这批“诚信企业”将享受海关、商务、检验检疫、国税、外管等一系列政策红利。

  6月启动9月发文授匾

  此次,青岛市进出口诚信企业培育工作,由前期培育、联合推荐、命名公布、后续服务和动态管理5个环节组成。据《细则》规定,青岛市专门建立进出口行业诚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进出口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联合推荐工作。

   进出口企业申报设立“诚信门槛”,《细则》规定,申报、推荐“青岛市进出口诚信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经营状况良好,有连续三年以上进出口业绩,所有者权益为正数;海关高级认证或一般认证企业;检验检疫A级以上企业(含A级);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二类以上企业(含二类);外汇分类管理中为A类企 业,且近三年未受过相关处罚;企业征信报告中未有重大、恶意不良记录。

  年度联合推荐工作将于6月正式启动。企业于6月底前向所在区、市打私办提出书面申请,区、市打私办在7月上旬将企业推荐材料汇总上报至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涉外管理单位在7月上旬,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荐候选对象。每 年8月下旬或9月上旬,市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拟命名“青岛市进出口诚信企业”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市联席会议发文公布、授予牌匾。

  对于命名的诚信企业,将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每两年对诚信企业进行一次条件复审,时间在11至12月。在此期间,一旦发现诚信企业违反相关主管部门法律规定,将直接取消诚信企业称号。

  报检退税结汇均有便利

   对于“青岛市进出口诚信企业”,《细则》规定,将在进出口领域,享受报检、退税、结汇等一系列政策红利。其中包括品牌塑造的优先权。据悉,诚信企业的主导产品,可以优先认定青岛市出口名牌和推荐申报省级出口名牌。此外,在海关领域,适用海关认证企业、检验检疫A级及以上企业管理措施,还将向企业派遣企业协调员,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理海关事务的疑难问题。

  诚信企业的报检过程也将更加便利。全部报检随附单证可由报检企业暂存或定期向检验检 疫机构缴存,报检时不需提交;对诚信示范企业申报的部分风险低的商品,采取“即报即放”方式,申报后直接由检务窗口放行。对重点项目企业引进设备、关键原辅材料及列入省级重点鼓励的先进设备进口目录内的商品,实施“属地报检、口岸放行”的直通放行模式。设置专用咨询窗口,负责协助解决企业在检验检疫机构所遇到的疑难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

  此外,还将提供应对国外贸易壁垒专家技术咨询、培训等服务;提供管理体系咨询、认证服务;简化出口食 品企业备案程序,对诚信示范企业,在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可直接给予备案。优先对外推荐获得进口国家或地区的卫生注册,并简化企业国外注册申请、验证程序。取得备案证明的食品企业申请国外注册,仅提交《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国外卫生注册申请书》,取消企业体系文件等其它材料。

  在国税分类 管理评定时,优先考虑较高的管理类别;适用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二类以上管理措施;若为外贸企业,可先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办理退税,再定期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进行复核;实行无纸化申报、无纸化审核审批和无纸化退库,方便办理退税、提高退税进度。

  在金融领域,便利诚信企业涉外收支,简化进口付汇单证,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何一种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直接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简化直接投资、企业外债、境外上市手续,享受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