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女子借车给无证男友上高速被罚 其男友被拘

13.10.2015  11:40

10月10日,一位女子将车交给无证的男友驾驶,在沪渝高速安庆北道口被高速交警查获,两人均受到相应的惩罚。

10月10日19时33分,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执勤民警在安庆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皖HZB116奇瑞QQ小轿车向收费站驶来,执勤民警上前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人无法出示驾驶证和身份证,说自己忘了带驾驶证并报出自己名叫汪某某,但民警通过警务通核查发现汪某某的人口信息照片与其相貌不符,对其提供的身份信息予以否认。此时自称是该名男子的女朋友贺某某急忙上前为其辩解,说她作证,他有驾驶证。

民警为了查实事情的真伪、不冤枉当事人,随即将车辆暂扣并将两人带至大队询问室进行分开询问。回到大队后,民警再次输入汪某某的信息,经核查,驾驶员报出的汪某某仍不是其本人,此时的民警顿感疑惑,便问其父母的姓名,更荒唐的是驾驶员报出的姓名与信息系统汪某某的完全不一致,让人啼笑皆非,民警确定驾驶员在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经过民警耐心劝说,违法行为人熊某如实陈述了自己之前说的都是谎言,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对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熊某交代,同车人是他的女友,当晚由宿松到安庆接准岳父岳母,从宿松到沪渝高速王河服务区一直是其女友贺某某驾驶,休息片刻之后,其主动要求由他来驾驶前往安庆,贺某某知道他正在准备考驾照,为了让其熟悉一下驾驶技术也没有制止。当另一组民警询问贺某某时,贺某某深知熊某正在学习驾照,还没有取得驾照,为了让男友躲过 此次 处罚,一口咬定男友有驾驶证才让其驾驶,始终以阻碍的形式企图蒙混过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熊某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同时,因为同车人贺某某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也被民警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原标题:女子借车给男友练还帮其撒谎 男友无证驾驶被拘自己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