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6家公证处全部完成档案目标管理考核任务

26.01.2015  18:31
      公证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证机构证明活动的真实记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证档案管理工作,依据省司法厅和省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宣城市档案局联合市司法局,积极开展对全市公证档案目标管理考核认定工作。经过近半年的努力,目前,全市6家公证已有4家档案目标管理工作通过省一级、2家档案目标管理工作通过省二级考核,提前完成该市公证机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任务。         公证档案具有重要的查考、利用价值,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因此,宣城市市县两级档案局统一指导意见,重点从五个方面开展业务指导工作。一是要求公证机关加大对档案库房的硬件投入,努力做到“三室”分开。重点以有独立的档案室为此次考核的前提条件,添置符合“九防”要求档案设施设备,为有效地保护公证档案提供条件;二是督促公证机关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如制定了各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制度、保管利用制度、保密制度、销毁鉴定制度、借阅制度、遗失损毁和泄密的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做到按章办事,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三是规范各门类档案的整理。要求各公证处加大档案资料收集力度,将1982年公证处成立以来的文书、会计、声像、设备、业务等各门类档案资料分门别类按照规范化整理要求进行重装编号、装订和装盒,并全部录入档案软件,实现目录电子化;四是推进公证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按照国家档案局《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的要求,对已扫描的公证档案的全文进行保真、保密和保存;五是规范公证档案的利用工作。要求档案员不仅要做好纸质业务档案的调阅利用登记,同时也要做好电子文件的调阅利用的登记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进行档案查阅和利用。         目前,宣城市公证机关在各级档案部门的督促指导下已全部完成档案目标管理考核任务,从而标志了该市公证档案迈向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凤华)           (宣城市档案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