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立医院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分级组织带量采购

16.05.2014  08:54


  本报讯 (记者冯立中 孔令敏 通讯员陈佐君)添置一台大型医疗设备动辄上百万元,是医疗机构重要的经济行为。近日,安徽省医改领导小组决定,自今年4月起,对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实行集中采购。

  该省规定,安徽省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实行分级组织,除甲类设备仍按规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采购外,200万元以上的设备由省组织集中采购,50万元~200万元的设备由市组织集中采购,50万元以下的设备由市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采购方案。

  据悉,安徽省医用设备将实行带量采购,通过汇总各公立医院同类医疗设备配置需求,确定采购数量,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降低采购成本。该省还提出探索医用设备分期付款采购的购销模式,并要求采购中要细化方案、标书,防范采购陷阱。

  据悉,安徽省医改领导小组设立了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卫生计生委承担,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负责汇总采购需求、制订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等工作;省级采购活动原则上每年一次,市级采购次数由各市确定;采购活动全过程凡不属于保密的一律向社会公开,主动引入社会和舆论监督,实行阳光采购。对于在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供应货物质量不达标、进行贿赂等的企业,将建立不良记录,实行市场清退。

                                (载《健康报》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