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副书记状告新浪腾讯败他名誉

12.03.2016  10:22

  将凤凰网告上法庭后,3月11日,杨某又与新浪网、腾讯网在包河区法院对薄公堂。原告杨某曾担任宣城市委副书记,2006年因犯受贿罪被判刑。2012年3月,杨某刑满释放后,得知凤凰网、新浪网、腾讯网等网站登载了与多篇与他有关的文章。根据这些文章的描述,杨某的私生活混乱不堪。杨某认为这些文章是捏造、虚构的,致使他的名誉受到严重侵害,于是将凤凰网、新浪网、腾讯网告上法庭。据了解,杨某向新浪网和腾讯网各索赔73080元。开庭当天,新浪网未派人参加诉讼。

   [起诉]一口气起诉三家知名网站

  去年8月份,杨某向包河区法院提起诉讼,一口气把凤凰网、新浪网和腾讯网都告了。

  是什么事情惹得杨某如此大动肝火?原来,三家网站上登载的一些文章,主角就是杨某。杨某诉称,这些文章无端捏造、虚构他的私生活情况,捏造了“6个手机号”、“7个情妇”、“MBA知识管理情妇”等诋毁自己名誉的情节,使用大量侮辱性、诽谤性字眼,贬低了他的人格。杨某称,这些文章以凭空捏造的虚假信息为主线,通篇臆想“MBA管理情妇方式”,以及原告与所谓的情妇们的对话和私生活,大肆虚假描述、渲染,以引人注目、博网友眼球。

  记者了解到,杨某请求法院判令三家网站停止对原告的名誉侵害行为,删除其在网络上登载的所有有关侮辱、诽谤原告的侵权文章;判令被告在相关网站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0元、公证费5080元、律师代理费8000元,以上合计73080元。

   他曾担任宣城市委副书记

  杨某的身份有何特殊之处,涉案文章又为何会如此描述他的私生活呢?

  记者了解到,2006年,杨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刑。案发时,他担任的职务是宣城市委副书记。据检察机关指控,杨某于1994年8月至2005年春节期间,利用担任淮南市气象局局长、安徽省气象局副局长、宣城行署副专员、宣城市副市长和宣城市委副书记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经营活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 2006年8月24日,原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年。

  2012年3月,杨某刑满释放。

   原市委副书记

  未学过MBA、也没有情妇,这些文章捏造了“7个情妇”、“MBA知识管理情妇”等诋毁自己名誉的情节。

   腾讯网新浪网

  转载涉案文章的媒体有数十家,杨某仅向腾讯网主张是没有依据的。网站在转载涉案文章时已尽到了审查义务,没有过错。

   [庭审]称虚构故事让他沦为谈资

  3月11日,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杨某起诉新浪网和腾讯网的名誉侵权案件。

  记者了解到,相关文章给杨某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杨某诉称,自己虽然因职务犯罪受到刑事处分,但人格权利依法受法律保护不被侵害。但是,涉案的多篇文章虚构他用MBA理论方式管理情妇、与姐夫共享情妇等情节,让他沦为话柄、谈资和议论的对象,成了一个包养情妇、违背道德的的反面典型,对杨某及其亲属的生活和精神上均造成了不可磨灭的损害。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认为,新浪网和腾讯网没有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主动登载供公众阅读的侵权文章,对杨某的名誉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侵害。

   腾讯网称尽到了审核义务

  记者注意到,庭审当天,新浪网没有派人参加诉,法庭进行了缺席审理。杨某的代理律师表示,杨某是2015年初发现了涉案文章。当时,杨某的妻子曾向新浪网反映过,但对方并未作出回应。在此情况下,杨某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代理律师表示,杨某未学过MBA、也没有情妇,涉案文章中陈述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构成侵权。

  在另一场庭审中,腾讯网委托律师参与了诉讼。代理律师称,腾讯网在转载涉案文章时已尽到了审查义务,没有过错。而且,腾讯网辩称,相关证据可以表明,转载涉案文章的媒体有数十家,杨某仅向腾讯网主张是没有依据的。为此,腾讯网请求法院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法庭未当庭宣判。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