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警方:女子两次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被拘留7日
10.04.2016 21:26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资料图片)
微博截图
中安在线讯 据合肥警方官方微博通报:4月9日16时许,万某(女,30岁,陕西人。7日下午醉酒后曾在我市人民广场BRT站台做出自行脱光衣服的不雅行为)在宿州路寿春路口附近,将衣服脱光,期间有多人围观拍照。接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至现场予以制止,并通知120将其送医院检查。目前,该女子因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被辖区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
延伸阅读: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10.04.2016 21:26
故
事
【70年安徽礼赞】聚力促发展 依法筑和谐
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中安在线
省红十字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意见邮箱
根据我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