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新安镇“阳光低保”促公平

07.11.2014  14:44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农村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权益,新安镇全面开展低保户评议认定工作,通过“五把关”增加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认可度,切实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低保评议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包保干部任副组长,全面负责低保工作的领导和部署。下设办公室,由民政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村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民主评议。

      广泛动员宣传。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搭建宣传台等方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同时要求各村(居)创建低保工作宣传专栏,定期发布最新低保政策和信息。

      详细培训讲解。召开专题会议,就农村低保申请、收入核定、申请审批程序、表格规范填写以及申请人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作了详细的讲解、培训。

      规范操作程序。在操作上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先由贫困户本人申请,村干部入户调查,再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签名并公示,镇政府根据上报结果,组织镇村干部深入17个村(居),逐户核实并全镇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建立动态管理台‍帐。

      严格评议审核,村级低保民主评议要求村两委成员、各村民组组长必须参加外,还邀请部分老党员、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加。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统计投票结果并进行张榜公示。

( 来源:裕安区新安镇信息站  作者:叶承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