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监狱切实加强警务督察工作
04.02.2016 12:2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制定《蜀山监狱关于建立督察长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督察专业组织机构,成立以监狱党委书记为总督察长的监狱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建立监管安全类、安全生产类、执法执纪类、作风纪律类四支督察小组,有力提升警务督察效能。二是结合监狱领导分管工作、对口领域按照每月2次现场督察和4次视频督察硬性要求,制定针对性督察计划,规范督察程序,并将督察出的问题及时通报到问题单位,要求按规处理到人,按时向督察办和职能部门反馈处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并认真复核被督察单位对问题的异议,确保督察工作客观公正。三是不断拓宽督察广度和深度,落实督察的点,加强对小、直、远、散单位和重点、关键岗位人员的督察,对于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力求做到全覆盖;加强对早、中、晚等重大敏感时段、“四个规范”推进落实、民警岗位履责、纪律作风、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察,对于民警执法执纪行为和制度落实情况力求做到零容忍,尤其是对基层民警办理罪犯计分考核、减、假、保等执法执纪情况进行倒排式督察,确保督察见功见效。四是出台《蜀山监狱警务督察中发现问题处理办法(试行)》,将督察结果和民警日常考核、单位绩效考核紧密结合,将问题量化分值与单位、民警的经济考核、与单位部门领导、民警年终考核相挂钩,确保督察结果成效最大化。
(蜀山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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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2016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