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杀妻冤案”真凶被判死刑 于英生:比较满意

16.05.2015  10:11

蚌埠“杀妻冤案”的真凶一审被判死刑,于英生说,他和家人可以休息一下了。昨天,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钦元强奸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判处武钦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

一个手指不停地抖动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武钦元原系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中区大队一中队民警,1996年12月2日早晨,在被害人韩某的丈夫于英生上班后,武钦元来到韩某住处,采取暴力手段对韩某实施了强奸,并致韩某死亡,其行为应当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处罚。

昨天下午2点10分,武钦元被从芜湖看守所押解到芜湖市中院,下午3点,法官宣布开庭宣判。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注意到,被带进法庭时,武钦元边走边环顾旁听席,随后站上了被告席,等待法官宣读判决书。法官宣判时,他的一个手指,不停地抖动。

曾欲制造爆炸毁现场

法院查明,1996年下半年,武钦元通过朋友认识了被害人韩某。1996年12月2日早晨7时30分左右,在韩某丈夫于英生上班后,武钦元来到韩某家,敲门进入。得知只有韩某一人在家后,武钦元搂抱住韩某,强行将其带到卧室,推倒在床上,欲发生性关系,遭到韩某抗拒。于是武钦元通过捆绑、捂压口鼻等暴力手段,对韩某实施了强奸。

当武钦元发现韩某窒息死亡后,为掩盖事实,他找来菜刀割韩某颈部,切断韩某家中电话线,翻乱抽屉,伪造犯罪现场。之后,又从厨房将液化气罐搬至屋内,打开阀门,点燃蜡烛,意图制造爆炸彻底毁灭犯罪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