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环保局行政权力大幅精简 减幅达45%

05.03.2015  10:29

      日前,蚌埠市环境保护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经市委、市政府审定,正式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对外公布。现有行政权力52项,其中,行政审批类2项,行政处罚类40项,行政强制类1项,行政规划类1项,行政征收类1项、其他权利类7项。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大力精简权力事项,采取合并、取消、转变管理方式等形式,行政权力由最初的94项精简至52项。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对权力行使编制了责任事项清单,明确了相应的追责情形,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摆了廉政风险点,制订了防控措施,确保权力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