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淮上区人大代表建言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实效
03.07.2015 19:10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作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基层法院试点之一的淮上区法院,研究下发了《裁判文书签发规定》、《成立案件指导组》、《院长办案制度》、《绩效考核办法》等四项制度,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对裁判文书签发、疑难案件研究、院长办案、绩效考核等规定作了调整。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案件裁判文书不再由庭长、院长层层签发,而是由主审该案的法官本人或审判长签发。院长、副院长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案件承办任务。法官绩效考核指标也做以调整,更能体现司法自身的规律和要求。成立民事、刑事、行政、道交、商事等五类案件指导组,对于疑难案件承办人提请办案指导组研究,研究结果可作为办案参考。(淮上区人大办公室)
信息来源:蚌埠市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3.07.2015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