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审计局管住“吃住行”强化审计自律

25.08.2014  12:10
  •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确保廉洁从审,近日,蚌埠市审计局制定了《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对审计人员履行审计职责发生的外勤审计费用实行限额使用管理。

    办法》明确指出,审计组在外出执行审计任务期间,外勤经费完全由市审计局自理,除使用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必要办公条件如办公场所、市内电话、取证复印、笔墨纸张等一般办公用品外,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生活保障服务。《办法》重点对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等外勤经费进行了规范。住宿费严格按本市财政部门制定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凭发票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节约归公,超支自理,严禁将伙食费等计入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根据审计地点不同,实行限额使用管理,在规定标准之内,由审计组统筹安排、包干使用。审计人员外出审计应当自行用餐。因工作需要确需在被审计单位就餐的,必须在被审计单位职工餐厅用餐,并据实交纳伙食费,不得享受被审计单位的伙食补贴。局监察室和办公室负责审计外勤经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审计外勤经费,或者变相向被审计单位和其他单位转嫁审计经费、领取津贴补贴的,按照有关廉政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