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安监局“四项措施”促进安全发展
一、广宣传,强教育。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以“月”促“年”,把“安全生产月”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安全文化、安全理念、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工地、进社区、进乡村,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真正做到抓安全生产的认识只升不降、责任只强不弱、力度只增不减、措施只硬不软。
二、建机制,夯基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监测监控、预防预警,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探索建立安全责任保险,着力提高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意外风险防范能力。
三、查隐患,重治理。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突出预防为主,将安全防线建在基层一线。坚持“勤拉网、细排查、除隐患、保平安”,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突出加大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食品卫生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四、抓落实,严问责。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责任、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党政同责”制度,形成管工作就要管安全、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管生产就要管安全的强大合力。严格安全生产奖惩、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