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去年净增常住人口增速安徽省第二

25.03.2015  11:00

  记者近日从市统计局获悉,2014年蚌埠市常住人口达325.8万人,常住人口总量位列全省第9、皖北第4;较上年净增3.8万人,净增常住人口居全省第6、皖北第4,同比增长1.18%,居全省第2位,增长趋快。

  “另据市人社局数据,2014年蚌埠市新增城镇就业8.1万人,同比增长23%左右,城市‘人气’越来越旺。”市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科长李丽娟指出,根据测算,蚌埠市常住人口较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增加9.4万人,年均增加2.3万人以上,年均增长0.73%,分别高于全省和皖北平均水平的0.18个百分点和0.1个百分点。市区吸纳集聚能力的增强尤为明显。2014年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市辖4区的为117.7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总量的36.13%,剔除区划调整因素,市辖区常住人口较“六普”时增加8.4万人左右,年均增长1.87%。

  人口素质也稳步提升,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为8.84年,比上年提高0.1年,比全省高出0.15年。每10万人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有0.9万人,增加0.2万人。

  “总的来看,虽然蚌埠市常住人口数量逐年增加,但也存在农业流动人口过多等问题。”李丽娟认为,产城互动、融合发展是城市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的必要条件,今后一段时期,必须按照巩固提升皖北中心城市的要求,积极推动产业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稳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产业发展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区对周边的辐射力、带动力、影响力。

  针对农村流动人口过多的问题,要通过合理引导,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城镇化转移。各县区、特别是三县要在提高县城承载能力、完善中心城镇功能的基础上,加强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的扶持措施,鼓励农民在县域内投资兴业。(蚌埠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