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出新规

25.03.2015  11:02

  药店刷卡买药可能是我们经常经历的事,不过商家的哪些行为损害了我们的权益,我们如何有的放矢地投诉?再或者“医保卡购药哪家强”有没有明确的说法?这些可能是不少市民关心的事。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该局3月19日出台了《蚌埠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您关心的,这里都找到相应的答案。

  “市民如果在医保定点药店刷社保卡购药后,店家不提供销售清单,或是提供清单后店员不提醒购药者查对并签字;抑或遭遇店家虚开发票、串换药品等情况,都可以向我们投诉。”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暂行办法》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使用社保卡刷售保健食品、生活用品等20余种可能危害参保人及社保基金账户利益的行为列出了明确、细致的处罚办法,以方便市民投诉举报和执法人员按规查处。

  据悉,对于向参保人销售假药造成一定后果、套取社保卡资金等违规行为严重的医保零售药店,监管部门除对其进行相应金额的罚款外,还将取消其定点资格,且2年内不予资格认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暂行办法》,定点零售药店将首次实行从★到★★★★★的分级动态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年度资格审查应为合格等次,服务管理考核应为良好以上等次,才可以参与星级评定。

  “就像星级酒店一样,届时蚌埠市的医保零售药店也会有五星级的。”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管理级别根据每年资格审查、服务管理考核和日常检查等情况评定,并颁发相应级别标牌。“能评上五星级医保零售药店应该不是件容易的事,一定是药品质量好、服务好,诚信度极佳的药店。”该负责人说。

  “宽准入,严管理是我们对两定机构监管的主要模式,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对二类零售药店不设距离限制,今年我们也进一步明确了相应的退出机制。”据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明确了几种取消定点资格的依据。除零售药店涉及重大违规外,连续两个年度服务管理考核排名靠后的(一类零售药店最后三名,二类定点零售药店最后五名),且医保年度资格审查、服务管理考核得分低于70分(百分制)的将取消其定点资格。(蚌埠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