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3月30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昌锐和分管院长签署党风廉政“责任状”。
蚌埠中院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三个关键环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领导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