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做实事

29.10.2014  12:29

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教育,蒙城县出台文件,落实举措,依法保护学校、举办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和其它社会组织依法独立投资办学、多种形式合资办学。

征地优先优惠。该县将民办教育学校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建校用地按公益性用地划拨使用,民办学校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校舍等,享受公办学校按规定享受的优惠政策。占地80亩、已经奠基的华东武术学校,占地60亩的实验中学南校均是按教育用地收费,民办学校蒙城九中地址系原县体育中心。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教育。县城民办园庄子幼儿园、玖隆国际幼儿园、振华幼儿园,农村民办园双涧马洼幼儿园、赵集蓝精灵幼儿园、陈桥小清华幼儿园规模大、条件好、教学优,在社会中影响较好。针对学前教育师资匮乏、办学理念相对落后,蒙城县已面向全国招聘社会办园力量进行公建民营经营模式试点。

落实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享受国家对教育的优惠政策。2013年县财政配套资金105万元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落实民办学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把义教经费划拨到每一个学生家长账户。

保障民办学校合法权益。为民办学校投资者(举办者)参政、议政创造条件;民办学校教师业务进修培训、职称评定、评优表彰等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统一管理;民办学校学生在学籍管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评选,升学、就业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权利;民办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业务指导、教研活动、教育质量监控、团队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学校统一进行。(张道富 特约通讯员:于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