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6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后进单位被问责

14.08.2016  08:35

  近日,太和县委通报了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情况,对12个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6个考核后进单位进行问责。

  据了解,前期,该县组成6个考核组,对全县31个乡镇、开发区和79个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考核。从结果上看,2015年度,该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管党治党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正在形成,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也存在问题和不足。

  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该县决定,对考核位居乡镇前六位的6个乡镇和位居县直单位前六位的6个县直单位进行表彰;对考核位居乡镇后三位的3个乡镇和位居县直单位后三位的3个县直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其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该县还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教育,持之以恒纠“四风”,坚持“一案双查”,严格执行问责机制,以问责常态化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阜阳日报)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