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城乡医疗救助惠及民生

13.11.2014  16:33

      今年,萧县按照“对象准确、病种符合,证件齐全、简化手续,方便群众、提高效果”的原则,以最直接、最及时、最有效的方式,通过“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准确、直接、及时、有效,普惠式医疗救助更加惠及民生。
      “两卡制”无缝衔接。严格执行医疗救助政策,认真做好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和居民医疗保障的衔接,符合病种的困难群众,持城镇居民或新农合医保卡,均可在乡镇、县级和宿州市、淮北市、徐州市等定点医院给予医疗救助。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救助政策宣传活动,让困难群众详细了解医疗救助制度的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使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代缴制”惠及民生。对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全部由县统一资助,其个人应缴的参保资金一律从医疗救助金中划拨。目前,已资助了所有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参合参保资金。
      “一站式”即时高效。建立了“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把病后救助变为病前、病中救助,救助对象凭有效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治病费用就可以及时入院治疗,出院结算只需支付医疗救助后的个人自付金额。同时,从非定点医院转诊到“一站式”服务定点医院的患者,可以在转诊后申请办理补助。
      “问责制”确保公正。民政与卫生、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将本人的有效证件转借他人就医或冒名就诊、住院、伪造、涂改处方及费用单据等凭证,提供虚假医疗票据、病历、用药剂量等资料骗取资金等行为,将追回相关医疗救助费用,取消城乡低保、五保及医疗救助待遇;生活确不困难的,暂不接受城乡低保、五保及医疗救助申请。

 


上报单位:萧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