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人大常委会提高会议质量有章可依

11.08.2015  18:05
  近日,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办法》。《办法》规定:选择议题科学化。列入常委会会议的议题,必须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使议题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合拍,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需求一致,并经多层次会议审定后,方可列入议题。审议发言全体化。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审议由1人作主体发言,其他人员补充发言,没有时间发言的人员填写设定好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登记卡》,会后交给办公室,以便于办公室在撰写审议意见时综合运用。审议专项报告等次化。对专项报告审议后,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以测评结果决定报告的满意度。审议意见落实刚性化。
      一是规定审议意见以“审议意见书”的形式,在限定时限内交政府办理;二是限定办理回复时限为2个月,需延长办理时间,要经主任会议许可;三是县政府要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办理结果,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为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再次报告,直至落实。会议程序规范化。《办法》从会议的筹备、材料的要求、会议纪律、发言、表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刘德允) 信息来源:宿州市萧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