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北法庭四步法,巧解家事纠纷案

21.04.2016  11:53
 

  安徽法院网讯  离婚、赡养、抚养、探望权、继承等家事类纠纷,是普通民事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且该类纠纷的诉讼双方容易情绪对立,其处理结果也最能让老百姓感知法院的工作效果,稍有不慎,便会带来负面影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菱北人民法庭作为该院处理家事类纠纷的重要部门,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家事纠纷处理方法。

  耐心倾听。家事纠纷源于家庭生活,当事人双方往往都觉得自己有许多委屈,诉诸司法程序,也是希望公权力能对自己有一个保护和安慰。所以家事纠纷的当事人都希望法官能好好的听他们诉说。菱北法庭要求干警对该类纠纷的当事人要有耐心,哪怕所诉说的与案件无关或者是重复唠叨,都不能简单的拒绝倾听,且应让当事人知道自己听进去了。很多纠纷在干警做到这一步后,就大大减少了情绪的对抗,为案件妥善处理赢得了机会。

  仗义执言。许多家事纠纷的起因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小事中往往蕴含着老百姓的生活哲理或者社会道德观念。且家事纠纷往往牵扯的都是两个家庭,甚至是两个家族。所以在处理该类纠纷是,宜秀法院菱北法庭要求干警必须在除法律规定之外,要站在社会伦理道德的角度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教育,比如一方当事人对父母不够孝顺,则承办法官就应对其批评,一方当事人为家庭努力工作,则法官应作出肯定,这既是辨别是非,也是让当事人双方及身后的家人看到法院有形的公正。

  读懂心思。曾有人说过,一个优秀的法官必然是一位优秀的心理学家,这句话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尤为准确。当事人提起诉讼,法官了解当事人的第一渠道是诉状,但家事纠纷与一般社会纠纷不同,诉状或者答辩状所陈述的往往不尽是事实或者不尽是当事人的本意,这时候就需要法官在与当事人沟通时拥有一双慧眼,能读懂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这样才能把握矛盾的关键,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比如起诉离婚的一方当事人不停强调离婚对孩子不好,这时的潜在意思往往是本不想离婚,可能其提起诉讼只是为了让被告有所改变,如果这时候法官对原告进行劝说、对被告不对的地方进行教育,让被告表态或者挽留,往往能让双方言归于好。

  写作严谨。家事纠纷的双方往往就是为生活中的琐事发生矛盾,总是会锱铢必较、互不相让。所以对家事纠纷的处理结果,不管是判决还是调解,文书的制作都应更为严谨和考究,这既事关当事人以后的生活幸福,也是为了避免双方又陷入新的矛盾。宜秀法院菱北法庭要求各干警在家事纠纷的文书制作上,包括谈话笔录、开庭笔录的制作,都应措辞准确、明了,要求在文书正式下发前让当事人双方核实关键信息和用语,在确认无异议的情况下再签发,这样避免了因法院的工作失误给当事人造成新的麻烦。

  通过以上四步的处理方法,宜秀法院菱北法庭化解了大量的家事纠纷,近两年的家事纠纷调撤率保持在50%以上,判决的案件也未发生改判、发回重审或者上访的情况,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