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修订下发《安徽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意见》

30.09.2014  18:28

为做好我省药品GSP认证管理工作,规范药品流通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省局修订下发了《安徽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意见》,指导全省新修订药品GSP认证工作。 

省局在修订过程中,全面分析了我省药品GSP认证状况,召开了GSP认证检查员骨干座谈会,征求了省局领导和相关处室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安徽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意见》,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局办公会批准通过。 

新修订的《安徽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意见》共6个方面,29条。包括总体要求、申请与受理、现场检查、审批与发证、监督管理等内容。其主要特点:一是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我省药品GSP认证各级的权限和责任;二是明确非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应单独申请GSP认证;三是优化我省药品GSP认证的工作流程,缩短时间,提高效能;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药品GSP认证的长效性。 

新修订的《安徽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意见》,是规范我省药品GSP认证工作的基本准则,必将对推进我省药品GSP认证工作,提高药品经营管理质量,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