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安徽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6840份
9月12日,记者从安徽省食药监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6840份,同比去年增长23.9%。这说明安徽省不良反应监测和预警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主任洪军介绍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6840份,同比去年增长23.9%,其中新的和严重的报告8333份,所占比例22.6%。
此外,全省共收到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899份,同比增长了28.0%;严重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17份,占报告总数的8.1%。全省共收到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88份,同比增长97.9%。
不良反应不等于药品质量有问题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明确: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合格药品”就表明不能将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质量问题混为一谈。药品的质量是否有问题,应该根据国家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看药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许多药品不良反应是在药品质量检验合格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不能认为有了不良反应就一定是药品质量有问题。
据悉,各国的新药审批主要依据动物实验和部分病人临床试验的结果。但是动物与人在生理、病理上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且临床试验又存在观察时间短、参加人数少等局限性。所以许多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还会引起不良反应,包括一些严重的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
据介绍,2011年底,安徽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正式独立,全省16个市、62个县(含黄山区)均建立了市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覆盖全省,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注册用户达11224家,实现了在线实时报告。
安徽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越多,就表明安徽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越完善,说明监测和预警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了解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发现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以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对有关药品加强管理,避免同样药品、同样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护更多人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是药三分毒发现不良反应及时就诊
据了解,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固有特性所引起的,任何药品都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有不可预知性,只要使用药品就可能出现药品不良反应。
最后,洪军提醒,患者发现了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首先要停止服用可疑的药物,症状严重的或者停药后不缓解的应及时去医院就诊、治疗。同时可以向经治医师报告,也可以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当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必要时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向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记者 檀美玲)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檀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