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合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称号

26.10.2015  09:05
 

本网讯 (新闻中心 李贤 吕昊)凭借在文明创建中突出的表现,安徽大学日前被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今年2月28日,合肥市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学校高度重视合肥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精神文明建设,严格落实合肥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各项要求,为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作出了贡献。学校将继续按照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各项要求,营造高品位的大学文化,为同广大市民一道共建美丽、幸福、文明、和谐的合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