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芦村司法所做到人民调解“三个深入”

10.03.2015  12:19

      随着群众的生活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如影随形,为了更好地深入矛盾纠纷第一现场,为了更好地了解群众的一举一动,也为了更好地调解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界首市司法局芦村司法所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中,急当事人之所急,对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能到现场的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能让当事人来一次的不让来第二次,这样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调解的时限和调解成功率,避免了久调不决甚至引起激化,受到当事人好评.

      深入矛盾纠纷一线。每当发生矛盾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们总是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家中走访,了解矛盾纠纷发生的原因,帮助双方达成和解。

      深入田间地头。针对农村矛盾纠纷和调解工作的紧迫性,尤其是农村矛盾纠纷多为土地纠纷这一问题,芦村司法所坚持做到深入田间地头,为群众丈量土地,化解他们直接的矛盾纠纷。

      深入群众的心中。对于双方当事人,芦村司法所坚持深入群众的心坎,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在群众心中种下了一颗普法的种子,总有一天会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长成一颗参天大树。

( 来源:界首市芦村镇政府  作者:芦笛、段海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