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地税局一贪官获刑11年 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23.06.2015  10:53

  近日,芜湖县人民法院对芜湖市地税局原局长蒋敏涉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蒋敏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蒋敏于2001年至2010年担任六安市和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局长期间,非法收受财物、包括人民币156.8321万元和邮票一套,为他人在工程承建、税收征管等方面谋取利益。2014年9月18日,蒋敏被传唤到案,现已退回非法所得人民币117.6849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敏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犯罪。根据被告人蒋敏的犯罪事实、性质及悔罪表现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其违法所得的财物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