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买单”
10.12.2014 21:42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近几年来,芜湖县始终把落实好优抚政策,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作为优抚工作的重中之重。
日前,该县再次为41名1—6级残疾军人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26名其它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确保他们享受充分的医疗保障,解除后顾之忧。芜湖县民政局结合实际,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民政部《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和《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协调县财政、医保中心等部门,为所有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所参保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时,按规定享受减免优惠,在医疗保险机构规定范围内经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再给予优抚医疗补助。
上报单位:芜湖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朱雪峰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10.12.2014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