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全面推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

28.11.2014  11:41

  在昨日上午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发改委宣布,芜湖市已在全省率先推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

  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是芜湖市今年深化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是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及负面清单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正式公布实施。

  《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原则上对农林业、电力、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医药等16大类、155项(类)产业项目禁止准入。

   投资项目“非禁即入”

  据介绍,编制《负面清单》的总体目标,是政府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项目等,对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禁止投资建设。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只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企业投资项目则充分放开,均为允许投资类。通过制定清晰透明、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各类企业禁止准入的产业指导目录,为企业来芜投资提供产业指引。

  负面清单条款清晰,大幅度减少了政府审批范围,实质性推动了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减少了项目审批的自由裁量权。

   提出“告知登记制”的新理念

  企业投资负面清单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实践中,芜湖市提出“告知登记制”的新理念。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告知登记制。其核准、备案采取告知登记方式,由投资企业通过填报告知登记表的方式完成。即投资企业从项目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网站自行下载填报,告知登记表经项目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网站公告后,企业即可凭告知登记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同时,明确《负面清单》适用于审批权限在市级及以下的企业投资项目。对于审批权限在国家、省级的企业投资项目,仍按照国家、省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鉴于负面清单管理属于先行先试,对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禁止投资建设。但对确需投资建设的项目,由所在县、区、开发区提出申请,市直相关部门联合会审后报请市政府审定。

  实行告知登记制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条件一律取消。对未列入负面清单且属市级及以下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原企业投资核准、备案各项前置条件(包括前置条件的前置要求)一律改为后置。

  上级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用地指标、企业退税等政策扶持的,为积极支持企业发展,仍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办理核准、备案手续。

   负面清单适时更新

  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是一项长期工作。下一步,芜湖市还将加强并联审批。推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对项目建设所需的能评、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审批事项,要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并联审批,以建立和完善简化高效、监管完备的项目审批新模式。

  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项目审批虽然简化,但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事前审批真正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事中事后监管的长效机制。

  尽快实行网上运行。加快推进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网上运行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登记、公告,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适时更新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未来产业发展特点和国家、省产业结构政策调整以及芜湖市产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清单目录。(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