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一用户忘缴燃气费 产生140多元滞纳金“难以接受”

22.07.2015  16:39

“漏缴的燃气费我肯定一分不少地补上,但140多元的滞纳金,我真的难以接受。”20日上午,方女士致电记者抱怨,芜湖中燃此前不该既怠于提醒自己又不直接“断气”,导致产生这么多的违约金。对此,芜湖中燃方面经调查发现事出有因,而后和方女士协商解决了此事。

方女士是弋江区某小区的居民。前不久的一天傍晚,她回家发现贴在他们家门上的燃气催缴通知单后,遂择时去缴纳。令方女士意外的是,收费工作人员当时告诉她,他们家已欠费半年,一共需缴纳800多元燃气费,其中包含140多元的滞纳金。

按以往的燃气使用情况,方女士怀疑收费工作人员搞错了,当时没有缴纳燃气费。后来,方女士又拨打芜湖中燃客服电话核实,话务员查询后表示“没错”,他们家从今年元月份起就没缴燃气费了。由于心中还是有疑问,方女士遂回家去找此前他们家缴纳燃气费的单据,找到了一张单据,上面显示的缴费时间是今年2月份。

后来,方女士又和负责他们家抄表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双方通过电话沟通时言语不和,发生不快。“我后来越想越气,产生这么多的滞纳金,燃气公司为何此前一直没有提醒我,或者采用直接‘断气’的方式提醒。”方女士说,在这件事上,自己存在一定的过错,但芜湖中燃的“无为”做法也很不妥,这令其难以理解和接受。

当日下午,记者和芜湖中燃方面取得联系,一位尹姓负责人核实情况后解释,根据以往的缴费情况,方女士家的信誉是很好的,他们家所在的小区属单月抄表,抄表员每次抄表结束后,都会在单元楼楼下的告知栏里张贴告知单。“可能是因为他们家楼下告知栏里张贴的东西太多了,方女士没看到催缴通知单,所以才未能及时缴费。”尹姓负责人说,对于方女士抱怨芜湖中燃未能及时告知一事,他们也向方女士本人做了解释,对方也表示了谅解。鉴于双方在此事上存在误会,他们后来和方女士协商解决了此事。(饶剑 刘润宇)

原标题:用户忘缴燃气费 产生140多元滞纳金

(实习编辑:张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