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法院司法为民 风雨中调解定纷止争
27.10.2016 02:34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舒城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不仅在办公室内忙碌,也在风雨中定纷止争。10月21日下午法官一行来到山乡庐镇,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诉称,王某与刘某本是朋友关系,2015年3月刘某在苏州某工地承包了内墙粉刷工程,因为缺乏人手遂邀请王某去干活,王某考虑工资条件尚可就到刘某工地做活。8月3日上午王某正在做内墙粉刷时因梯子没有放稳,致使王某从高处跌落,造成肩胛骨粉碎性骨折。王某受伤后被及时送到医院治疗,刘某垫付了35000元医药费。治疗终结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之后王某多次与刘某协商赔偿事宜均无结果,无奈只能诉至法院。
承办该案的陈法官拿到案件后,多次联系刘某,刘某表示已经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用,不应当在赔偿其他损失了,且王某受伤耽误了工期也使自己损失了十几万。
考虑到刘某始终不肯路露面,如果直接开庭判决不能起到应有的法律效果。10月21日下午1时左右,王某打来电话说看到刘某开车回其位于庐镇的老家了。接到消息后陈法官及时申请公务用车带着干警一行冒雨奔赴山乡庐镇正好把准备外出的刘某堵在门口。陈法官及时向刘某送达了应诉材料并对刘某进行普法教育,同时用朋友之谊感化刘某。刘某听着陈法官的讲解,看着一同前来的王某顿生悔悟,同意一次性赔付王某80000元以了结此事。
本文来源: 法院
27.10.2016 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