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坚持“四个着力” 打造“法治民生”

07.09.2015  12:41


近年来,肥东县以法治为引领,以规范促完善,以创新求突破,坚持“四个着力”打造“法治民生”,有力推进民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着力职权规范,实现民生阳光透明。为推进民生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肥东县积极推行民生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对管理和服务民生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编制“民生职权目录”,绘制“民生权力运行流程图”;坚持每半年依法开展民生督查,定期开展低保等资金管理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民生资金使用安全;积极推行民生资金公开透明、民生项目阳光操作等制度,切实加强民生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监督,确保民生工程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实施。

二是着力政策创制,破解民生发展难题。针对社会关注的养老、社会救助、医疗等热、难点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反复酝酿、集思广益、共同会商,着眼肥东实际情况和民生发展趋势,对制定的民生政策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使之便于实际操作。近年来,不断修订完善《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肥东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民生规范性文件,为破解民生事业发展难题、促进规范化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着力机制创新,提升民生法治水平。注重规范民生业务工作、规范民生实施执法程序、规范民生工作人员从政行为、规范民生项目监督机制;健全民生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五项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创新民生法治宣传教育形式,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宣传材料,营造家喻户晓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画、民生文化墙等方式,营造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社会大众传媒,加大民生政策宣传与解读力度。同时,还扎实推进民生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社会组织、进企业和进学校。

四是着力责任落实,提高民生惠民效益。坚持将各项民生项目业务工作纳入法治化和规范化轨道,同步量化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具体岗位、具体责任人,分解到乡镇(开发园区)和具体负责人、责任人,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民生项目的规范落实;坚持实行民生绩效考评制,采取每月汇报、半年督察、年终考评等措施,实行聘请民生工程监督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点评和督察各项民生项目的规范化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各项民生工作落实法治和规范化要求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有力促进民生惠民效益不断提升。(肥东县民政局 张超)



上报单位:肥东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