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两男子高息借钱2700多万元 全部亏损

11.07.2014  12:39
导读:警方查明,截至今年3月,陆某、梁某从210人非法吸收存款2700多万元,并对外放贷3000万元。4月2日,走投无路的陆某向公安部门自首。昨天,该案移送至肥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本报讯  肥东两男子因想赚钱,注册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许诺高额利息向210人借了2700多万元,最后全部亏损。昨天,记者从肥东县检察院获悉,两男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陆某和梁某是肥东县人,高中文化,没有正式的工作。2011年5月26日,两人商议借钱贷款,赚取利息差。于是,两人在肥东县工商局注册成立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梁某任法人代表,陆某为股东。

两人于2011年6月18日在肥东县龙塘镇幸福家园小区租房经营。为了吸引存款,陆某、梁某进行虚假宣传,许诺高额利息,制作、打印宣传单四处散发。前来存款的人越来越多,高额利息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两人只好不断扩大市场范围,最后借钱用于支付利息,陷入恶性循环。

警方查明,截至今年3月,陆某、梁某从210人非法吸收存款2700多万元,并对外放贷3000万元。4月2日,走投无路的陆某向公安部门自首。昨天,该案移送至肥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程灿萍 郑梦琛 本报星级记者 袁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