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一局长受贿89.3万 称大多花在父亲和妻子治病上

22.10.2014  13:48

陈兴献受审。

作为肥东县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局长,陈兴献官不大,“权”却不小。为官5年,他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昨天,陈兴献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陈兴献今年42岁,他是从规划建设局的技术员一步步干到局长的。陈兴献对自己被抓一直有心理准备,知道迟早会来。“2013年9月9日,我正和分管领导在工地视察,单位人说检察院来人了,当时我就知道躲不过去了。”陈兴献说。

公诉机关指控,陈兴献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89.3万元,涉嫌受贿罪。

2008年上半年,陈兴献同学范某找到他,要求帮忙承接肥东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业务,并表示按设计费30%~40%的比例给其好处费,陈表示同意。此后三年,陈兴献利用职务之便,帮助范某挂靠的多家设计公司签订相关道路设计合同和新城家园小区景观绿化设计合同,获得设计费共计186万余元。为感谢陈兴献的“关照”,范某先后十二次献上共计61.8万。

记者发现,在陈兴献被控受贿89.3万元金额中,这位范某同学贡献了69%。

陈兴献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他表示父亲和妻子都患有不同程度的重病,自己受贿来的钱,很大一部分都用于其父亲、妻子的重病治疗,其余少量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对此,检察机关予以证实。

公诉人在法庭辩论时表示,陈兴献受贿事实证据确实充分,建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到11年。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本报星级记者  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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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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