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监狱戒毒单位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递补人选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工作的通知
省直监狱戒毒单位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递补人选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工作的通知
现将省直监狱戒毒单位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递补人选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人选名单
省直监狱戒毒单位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递补人选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时间
6月23日(星期四),上午7:30。
三、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地点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运动场(合肥市清溪路78号,乘公交车114路、512路到石大郢站下)。
四、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进行。
五、递补人选见通知后,请相互转告,并主动与我们联系进行确认。
职位代码300135—300300人选,通过网上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短信(注明职位代码与姓名)至0551-65982600进行确认,已短信确认的考生不要再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551—65982600(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
职位代码300301—300325人选,通过网上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短信(注明职位代码与姓名)至0551-65982957进行确认,已短信确认的考生不要再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551—65982957(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
六、考生须知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 (需要详细说明所获得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系、专业及毕业时间) 办理资格复审,至2016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和复印件。2016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所有证件、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请带齐所有证明材料,准时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缴纳55元测试费用,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并随后进行体能测评。
4.测评当日,考生应着适宜体能测评的衣服和鞋子。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递补人选名单(160人)
安徽省司法厅政治部
2016年6月21日
附件: 递补人选名单160人(上网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