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审核工作顺利完成
12月6日至8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邀请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省内外职教专家组成审核咨询专家委员会,对16个市及2个直管县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规划进行了审核。此次规划审核,采取陈述、答辩、咨询和评议的形式,由各市、直管县的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本地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总体规划的背景、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及规划保留学校的数量、布点和建设规模等内容,审核咨询专家在认真听取陈述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咨询和答辩,查阅规划报告,讨论规划文本和集中评议,形成了明确而具体的审核意见。
制定和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快发展我省现代职业教育、有效解决现阶段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难、提升中职学校办学实力、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各地对此次规划审核工作高度重视,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亲自带队,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教育、发改和财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审核咨询全过程。省教育厅副厅长解平全程主持了审核咨询会。
解平指出,制定和实施中职布局结构调整规划,要紧紧围绕教育部关于“做强中职、做优高职、做大培训、做好职业启蒙”的总体目标,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强化统筹职责,切实统筹好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公办与民办、省属与地方、高中阶段职教与普教、学历教育与培训等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根据本地初中毕业生数量及变化趋势、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的要求、中职合格办学标准和条件,科学确定中职学校数量、专业设置、区域分布及功能分工。要依法履行地方政府加快发展区域现代职业教育的责任,依法保障和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加大规划实施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加大督导和考核力度,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要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对于撤、并、合后的中职闲置资源,要通过置换等方式,将其用于新建、保留的中职学校,或用于社区教育、继续教育和老年教育等方面。要积极鼓励和规范办好民办中职学校。对于民办学校数量偏多、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地方,要通过合格建设和评估验收,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势集聚,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民办中职学校尽快达标和办优办强。